烟台蓬莱高速交警查处无证酒驾行为

生活一线 2019-10-15

9月23日,烟台高速交警蓬莱大队民警在夜查行动过程中查处一起酒驾,令人惊讶的是该驾驶员不光是酒后驾车上高速而且还是无证驾驶,更令人费解的是,该男子半路替换下有驾驶资格的妻子,却口口声声称这是为了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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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晚22时55分许,一辆黑色路虎轿车在距离蓬莱收费站出口50米处停车并交换驾驶员,这一幕恰巧被正在夜查的烟台高速交警蓬莱大队民警发现,民警断定有问题,立即向前示意车辆靠边停车接受检查。驾驶员不但拿不出驾驶证,民警还闻到驾驶员身上有酒气,便立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果不其然测试仪显示酒精含量达到7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进一步查询,驾驶员杨某驾驶证因逾期未审验已经被注销,此次驾车上路还属于无证驾驶。

在证据面前,杨某承认自己无证且酒后驾驶的违法行为。据了解,驾驶员杨某晚上有应酬,在烟台一酒店喝了几瓶啤酒,回来的路上一直是有驾驶资格且没有喝酒的妻子开车,但行至半路遇到大雾天气,杨某见妻子慌张,便让其靠边停车,自告奋勇接替妻子开起车来,但不料在半夜被民警查处。被查处杨某反复向民警强调自己也是为了“安全”,民警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指出遇到大雾天气,应稳驾慢行,在最近的出口驶离高速,而不该无证酒后驾车上高速,错上加错。

最终,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驾驶员杨某因无证驾驶、酒后驾驶两项交通违法行为,将面临罚款2000元行政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通讯员 王贵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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