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王岩于2002年5月4日,我通过吉林省农安县小城子乡谭家堡子村委会公开发包,以6万元的价格,把村里的水库及附带土地承包,期限15年。2003年我响应国家退耕还林政策,在承包的山地上栽植了2万余棵树。
2018年初,承包合同期满后,砍伐期未到,我和村里多次沟通,要求续签承包合同。但村里提出,在承包期限不变的情况下,承包金从原来的6万涨到66万,如果不交此款,原来我栽植的林木则不归我所有,将由村委会无偿收回。由于村里提出的承包金非常离谱,2023年2月28日,村里在没有事先通知我的情况下(这期间和代理书记赵秀军沟通过,他说可以商量,但发包时他没有通知我,说没这个义务),以8万元的价格,将水库和林地承包给村里的王丛生。
对此,我请求收回树木的所有权,在这里,我向有关的部门实名反映赵秀军滥用职权。一、滥用职权,伪造事实真相。在2022年6月份左右,王丛生挖山卖土两万多立方米,造成了国家大量的水土流失。他同时在没有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毁坏未成材的林木300棵左右,持续近一个月。
我多次拨打市长热线12345反映,当时主管信访工作并兼任村支部书记的赵秀军甘愿为其充当保护伞,多次欺骗长春市人民政府市长公开电话交办的工作函询。二、存在发包程序违规行为。在大部分百姓不知情的情况下,作为乡领导和村领导,赵秀军明知水库及土地林权有争议的情况下,还强行将水库及山林低价发包给刑满释放人员王丛生。此事村两委、社主任等部分代表不知情,还有大部份村民代表不知情,他们没有参加发包会议,赵秀军,王丛生恶意串通伪造发包程序,他们以下签字大部分代签,本人都不知情未参与。
三、 同样的面积,同样的荒山,同样的期限,村里向我提出的承包金是66万,但承包给王丛生仅仅收取8万元,
并拒不退还树木所有权。在2022年5月下旬,王丛生卖土数万立方米,毁林300余棵,农安县林业局受理到现在只给了罚款处理,赵秀军,王丛生已严重违法但未移交司法机关处理。2023年3月14日到16日,王丛生又将水库周围我栽的柳树全部毁掉,
有视频录音为证。请有关部门查明此事,还我一个公道,公平,公正!20多年我种了两万多棵树木,部分已长成材。请还我辛苦的劳动成果,请有关部门严查此事,也请有关部门对赵秀军违规操作的事严查,我本人王岩对综上所述事实內容保证内容真实性,千真万确,如有虚假,愿负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