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警示:国庆假期跟团旅游要注意消费陷阱

衣食住行 2019-10-15

“国庆”假期即将到来, 外出旅游又成为近期消费热点,跟团旅游仍然是绝大多数家庭出游的首选,为提醒消费者规避消费陷阱,充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让国庆长假旅游成为愉快的记忆,常德市消费者委员会提醒选择跟团旅游的市民注意以下事项:

一、跟团游要签合同并索要发票。消费者在选择旅行社时首先要注意旅行社是否具备《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出行前一定要与旅行社签订《团队国内旅游合同》、《团队出境旅游合同》等合同。明确约定旅游行程、交通工具、住宿标准、餐饮标准、游览景点、娱乐标准、购物次数、旅游保险,交付旅游费时一定要对方出具正式发票。另外,如果是转团、拼团,必须提前征得游客同意并在合同中加以注明。

二、认清真假“实惠”避免上当受骗。消费者旅游时不要轻信工作人员的口头承诺,不要一味考虑价格因素,谨防陷入“低价陷阱”。在旅游中,不少游客常常会被“出来一趟不容易,买些物品回去作纪念,又便宜又实惠”等游说打动来进行冲动消费购物,等买回去才发现花了高价买的东西往往不如意。常德市消费者委员会提醒广大消费者,旅游消费莫冲动,避免上当受骗。面对优惠宣传要理智,要注意对比价格、辨别真伪。

三、出境旅游发现欺诈也可以维权。随着生活条件的提升,不少消费者也会选择在十一长假出境游。在此,常德市消费者委员会提醒全市消费者,出境游前要挑选服务好信誉优的旅行社。在国外购物时遵守当地的消费习惯,在购买贵重物品前,要确定是否符合自身需要,避免冲动消费。如发现商家或导游存在强买强卖、欺诈消费等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时,要及时收集权益受损的相关证据,避免正面冲突,依法主动维权。必要时,可以请求我国驻外机构协助。

四、尊重当地风俗,讲究文明礼仪。消费者旅游时应当讲究文明礼仪,遵守我国及相关目的地国家的法律、法规,参加自费项目不要违法。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自觉遵守公共秩序,保护生态环境,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

消费者在旅游中请妥善保管好消费凭证,以便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及时向当地旅游监督管理部门、12315投诉举报热线或者消费者组织投诉,及时维护自合法权益。(作者 张林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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