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本网接到河北滦州市民李志敏投诉反映滦州响堂镇薛承旺违法占用耕地23亩,举报十多年依然没有恢复耕地,继续违法占用,地方政府及国土部门敷衍包庇装聋作哑视而不见!
被举报人:一、薛承旺中共党员男住址:河北省滦州市响堂镇研山新村。
举报事项:请求自然资源部依法追究:薛承旺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事实与理由:2014年,李志敏实名举报:西法宝村书记李国明、薛承旺等人非法占用“基本农田”23.02亩,建铁选厂,时至今日,薛承旺磊的院墙还没有拆除,更没有恢复土地原貌,滦州市自然资源局有关人员公然践踏法律,欺下瞒上、弄虚作假,顶风作案,保护违法犯罪分子薛承旺,令人触目惊心!
2014年7月28日,滦县国土资源局回复举报人李志敏:经查,信访件中提及的铁选厂实为滦县响堂军旺铁选厂,负责人为薛承旺。2007年12月,薛承旺与西法宝村57户村民签订《土地租凭协议》,以每亩1200元的价格租凭20余亩土地用于建铁选厂,租期为10年。铁选厂于2007年底开始建设,现已建成并投入生产。在生产经营期间,薛承旺因资金短缺而邀请同村村民李国明入股。经现场勘察,铁选厂占地地类为一般农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处理情况:对滦县响堂军旺铁选厂违法占地一案,我局已查处。
2019年,李志敏拿着滦县人民政府颁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再次到滦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控告:薛承旺非法占用23亩“基本农田”为什么到现在办公室、院墙、地秤等没有拆除,更没有恢复土地原貌?
2020年,滦州市、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关人员公然践踏法律,欺下瞒上、弄虚作假、权钱交易,玩忽职守,顶风作案,保护违法犯罪分子薛承旺。
2021年4月14日,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回复李志敏:该厂的铁选设备确已拆除,现场实际查看北侧堆放绿化土,南侧堆放石头,西侧办公室厂区没有恢复耕地。
2021年5月20日,李志敏拿着滦州市人民政府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里面清清楚楚写着:是“基本农田”。滦州市、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却说:等我们调查清楚,薛承旺占地里是否有你的土地?这就是滦州市、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所做所为,令人发指!
2021年6月3日,滦州市副市长李瑞玲,滦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罗文辉、副局长田颖杰,和李志敏签订信访事项办理双向责任书:请求滦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立案、调查:一、薛承旺毁坏20余亩农用地的违法犯罪事实,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二、恢复土地原貌,我要种地,维持生活。
2021年8月2日,滦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回复李志敏:薛承旺已将该宗地上建筑物、彩钢瓦进行拆除。滦州市自然资源局相关人员公然践踏法律,欺下瞒上、弄虚作假,权钱交易,顶风作案,不依法立案、查处:薛承旺非法占用23亩“基本农田”上堆放的山皮土、石子等,不依法拆除院墙,更不依法回复土地原貌。
2021年9月3日,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访事项复查答复意见书唐资规信查字(2021)30号明确:建议滦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重新调查核实,配合乡镇政府依法依归处理。
时至今日15年了,薛承旺非法占用23亩“基本农田”上还堆放着大量石子、院墙等还没有拆除,更没有恢复土地原貌,薛承旺改变土地性质,触犯刑法,滦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依法移交滦州市公安局,追究其刑事责任。
滦州市国土局、唐山市国土局、相关人员公然践踏法律,欺下瞒上、弄虚作假,玩忽职守,顶风作案,保护薛承旺非法占用“基本农田”。
希望上级领导关注此案,依法立案、调查:薛承旺非法占用基本农田23.02亩建铁选厂,至今不拆除院墙、堆放山皮土等违法犯罪事实。按照《土地管理法》第76条《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42条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获取批准,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土地上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造成农田毁坏或者严重污染10亩以上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人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被举报人二:薛承旺霸占西法宝村集体果园82亩,毁坏果树二千多棵,土地30余亩,拉垫废土石数百万立方米,改变土地性质,违法建铁选厂,承包合同早已到期,拒不恢复果园原地貌,也不归还西法宝村82亩果园。2023年西法宝村委会依法起诉薛承旺,归还西法宝村82亩果园并支付恢复果园地貌违约金150万元,滦州市法院不依法做出判决,滦州市响堂镇政府惧怕薛承旺的势力装作看不见,知情人准确消息薛承旺背后大树是原任滦州市政法委书记侍瑞军现任滦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二级调研员,希望上级领导立案调查铲除村霸及保护伞恢复被破坏的耕地,还滦州百姓一片净土。
经过媒体报道和多次举报2024年2月2日滦州响堂街道办终于给举报人出具了信访处理意见书;2023年6月8日,响堂街道针对堆放石渣行为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滦响责改通《2023》052号)要求占地人张强限期清理料堆并恢复地貌。6月26日,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滦响罚决2023》052号作出罚款人民币732400元的行政处罚,目前我街道执法队正在依照程序申请移交滦州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看似响堂街道处理的挺完美,事到如今违法款没有罚,地貌也没恢复。是违法者抗拒政府还是政府上坟烧纸报纸糊弄鬼?询问响堂街道信访工作人员政府何时执行处罚书;工作人员回答这个正往法院交,法院执行局没有负责人,暂时没有交过去。处罚决定快一年了是响堂街道不作为,还是滦州法院执行局没人不作为?下发的行政处罚书犹如一纸空文不知道在糊弄谁?违法占用破坏耕地五亩以上就应该追究刑事责任,更何况破坏占用耕地二十多亩依然平安无事值得人民深思,希望上级纪委监察部门介入调查,恢复地貌追究破坏耕地的刑事责任及其保护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