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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达州“公公杀儿媳”案一审开庭,凶手交代作案动机并认罪

中国生活经济网 2021-12-24 王艳

  今年6月,四川达州开江县28岁女子吴某被其公公杀害。12月23日下午,此案一审在开江县开庭审理,法院未当庭宣判。

  参与庭审的被害人吴某家属向澎湃新闻介绍,凶手龙某某在庭上陈述了自己的作案动机,其中包括儿子工地上意外身亡所留赔偿款归属问题,以及其怀疑儿媳“曾不忠于家庭”。龙某某称其在作案前数日便备好了柴刀,但辩解“自己只想将吴某致残,并没有打算杀人”,其认罪认罚,并向吴某家人道歉,请求法院从轻处罚。

  据受害人哥哥吴先生称,2015年,妹妹吴某经老家亲戚介绍,和妹夫相识半月后结了婚,婚后生下了一双儿女。2020年10月,吴某的丈夫在工地打工时,从电梯井坠落不幸身亡。吴先生说,丧夫后,妹妹非常伤心,经常在网上发文怀念妹夫,也会给妹夫生前使用的QQ留言。但为了不影响两个孩子的正常生活,妹妹一直没有从婆家搬走。

  2021年6月8日,凶案发生。据极目新闻此前报道,当晚吴某刚刚通过驾考,进家门前,正在和一位在广东打工的朋友涂先生视频通话。涂先生称,吴某到家是在6月8日晚11点40分左右,进家门后,其听见吴某疑对龙某某说:“你有什么事情你就说。”不久又急促大喊:“你在做什么……”后来视频通话中断,再也联系不上吴某。涂先生深感不安,辗转通知了吴某家人。

  吴某父亲随即赶到龙家,发现警方在现场,龙某某已被抓获,其身上多处检测到了吴某的血迹。吴某家人了解到,吴某身上刀伤达数十处,案发地就在龙家二楼走道里,当时家中还有吴某的一双儿女以及其婆婆。“据警方介绍,其作案前就躲在二楼的楼梯间,等我妹妹回家时就作案。当晚,是龙某某自己报的警。”吴先生称。

  澎湃新闻获得的一份尸检报告显示,吴某受伤部位主要集中在头面部及四肢,其中四肢损伤情况较重。分析认为,吴某死亡原因系锐器多次砍击四肢,致双肘部及双膝部离断,并发创伤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12月23日下午,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开江县一审开庭审理此案。参加庭审的吴先生告诉澎湃新闻,龙某某在庭审中交代了自己的作案动机有三点:一是,吴某丈夫意外去世后,留下130多万赔偿金,吴某想要其中30万元,因此和婆家产生纠纷;二是,龙某某怀疑吴某曾“不忠于家庭”;三是,龙某某认为吴某不管小孩,尤其是案发当晚,没有在家照顾孩子。

  龙某某供述,其在作案前数日就准备好了柴刀,但辩称“只想将吴某致残,并没有打算杀人”。对此,检方质问龙某某,“如果只想伤人为何要砍数十刀”,龙某某未回答。

  “龙某某表示认罪认罚,也说了对不起,但表现得很镇定,请求法院对其从轻处罚。”吴先生称,妹妹案发当天刚刚通过驾考,约好友一起吃宵夜庆祝,并非故意不在家带孩子。吴某遇害后,其父母一直情绪低落,“最大的期望就是,希望法院给龙某某最严厉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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