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老灶煮食品公司“老灶煮盐焗花生”不合格,因食安问题累计被罚款17万余元
近期,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发现,四川老灶煮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老灶煮盐焗花生不合格。
根据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2022年国庆节日热销食品专项抽检信息公告,其中,永安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四川老灶煮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老灶煮盐焗花生(烘炒类,350g/袋,“老灶煮+图形”商标,生产日期:2022/4/19),大肠菌群检测值为4.9×10?;6.4×10?;6.7×10?;4.6×10?;5.7×10?(CFU/g),标准规定为n=5,c=2,m=10,M=100(CFU/g)。
大肠菌群是指示食品污染状况常用的指标之一。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2014)中规定,熟制坚果与籽类食品中大肠菌群5次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2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CFU/g。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中大肠菌群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的加工原料、包装材料受污染,也可能是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受人员、器具等污染,还可能是灭菌工艺灭菌不彻底导致。
公开信息显示,四川老灶煮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旗下“老灶煮”商标曾被评为四川省著名商标、德阳市知名商标,“老灶煮”牌罗江花生曾获得“四川名牌”称号。
但经过搜索发现,四川老灶煮食品有限公司曾多次因食安问题受到处罚,累计被罚款171000元。
根据2020年3月2日德阳市罗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川德罗市监处字﹝2020﹞5号),该公司因“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被罚款10000万元,并被没收违法所得21元。
根据2021年2月9日德阳市罗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川德罗市监处字﹝2021﹞19号),该公司因为“生产经营黄曲霉毒素B1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老灶煮花生(烘炒类)”被罚款70000元,并被没收违法所得400元。
根据2021年9月16日德阳市罗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川德罗市监处字﹝2021﹞145号),该公司因为“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老灶煮盐焗花生(烘炒类)”被罚款25000元,并被没收违法所得50元。
根据2022年2月23日德阳市罗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川德罗市监处字〔2022〕21号),该公司再次因为“生产经营黄曲霉毒素B1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老灶煮花生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老灶煮盐焗花生”被罚款66000元,并被没收违法所得3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