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私欲膨胀,不但非法占地而且污染环境
二十大提出了一个令人振奋的目标:建设中国式现代化强国。乡村振兴战略其中产业振兴中包括要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改革,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兴农的主旋律,推动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要加快培育乡村产业、乡土产业,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现农民增收富裕农村经济繁荣。其中生态振兴重在构建乡村振兴的环境基础。
2022年初开始,福建省莆田市东峤镇一位吴先生,连续向镇、区、市三级有关部门实名举报位于该镇前江村的一家以生产建筑用污泥淤泥空心砖为主业的私营企业隆鑫建材厂。举报人质疑其长期未办理合法用地手续,非法占地生产;该土地涉嫌重大国有资产流失,以及造成严重环境污染问题。
吴先生的实名举报围绕了以下三大问题。
建厂用地涉国有资产重大流失
隆鑫建材厂用地是向业主租赁所得,但举报人吴先生称,该用地从一开始就涉及国有资产重大流失。
以下结合举报材料和有关部门调查所获结果还原事实如下:隆鑫建材厂所占用的土地本属国有莆田盐场范围内的土地。2001年11月,盐场以50万元的价格将约100亩土地,连同其地上建筑2千余平米出让给土地所在的前江村委会。因村委会没有资金,就转让给了前江村民朱某某。举报人质疑如此大的地块及其地上建筑,加在一起卖给个人仅用了50万元,即使按照当时的合理地价与房价亦属严重低估,举报人怀疑存在重大利益勾兑,进而构成了国有资产的重大流失。
不过由于早先的吴先生书面举报材料中未提及国有资产流失,故未能见到有关政府部门对此问题进行调查并予以回应的记录。
砖厂未获得任何合法生产手续
从国有莆田盐场手中获得了土地的朱某某,2019年将厂址出租给了隆鑫建材厂,用以生产建筑用污泥淤泥空心砖。
吴先生的书面举报不仅指向了隆鑫建材厂,更上溯至朱某某在2008年左右建设的机砖厂项目。吴先生称即使早期的普通机砖厂项目也“没有办理规划许可、用地审批等手续,属于非法占地建设,”举报更直指隆鑫建材厂接手后的情况:“2021年1月开始,该机砖厂在之前非法占地建设的情况下,又继续扩大非法占地面积,非法占地扩建砖窑房面积达到5000平方米、建设两座工人宿舍占地面积达400多平方米,整个机砖厂在扩建后非法占地面积达到90多亩。”
书面举报在最后总结说,“截止目前,该机砖厂一直未办理规划许可、用地审批等手续,属于‘两违’(说明:“两违”是指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严打整治的对象。”
总而言之,无论从历史还是现实看,在这块土地上建起的前后砖厂,均未取得从立项报告、土地审批、环评,直至工程验收的各项手续,隆鑫建材厂的环评也未能符合要求。
隆鑫建材厂暗度陈仓污染环境
隆鑫建材厂的主业是生产建筑用污泥淤泥空心砖。
与利用黄土烧制砖的传统工艺比起来,这本是一个既节省黄土资源,又能让废弃物得以资源化利用的工业化进步产物。污泥和淤泥成为了该厂生产的主要原料。但吴先生的举报却指隆鑫建材厂以收集原料为名,采取暗度陈仓的手法,将污泥淤泥中的很大一部分,在国有盐场周边悄悄掩埋。
吴先生的书面举报材料称,2020年开始,隆鑫建材厂收集外地市的工业污染污泥到莆田盐场及其周边掩埋,并从中收取污染物处理费用以获利。举报提供线索指其获利情况可从该厂的2020年进项发票和销项发票中查到。举报还公布了专门负责接收和安排工业污染物掩埋地点的人员名字及其电话;点出了负责钩机掩埋作业的具体人名,以及借助路面监控找出的具体路段的偷运车辆信息。举报指隆鑫建材厂的这些行为,造成了莆田盐场及其周边环境的严重污染,同时也破坏了莆田盐场的安全生产环境。
吴先生称,他实名举报材料已分别递送到了东峤镇、秀屿区和莆田市三级政府有关部门,但东峤镇人民政府和莆田市秀屿生态环境局所作的回复,均未对该机砖厂是否非法占地和非法生产予以调查和回应;东峤镇政府、秀屿区自然资源局和生态环境局,都以该建材厂有经过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为由,事实上支持了该厂的继续“合法”生产。
吴先生称,政府有关部门在调查中存在对被举报人的包庇行为,他表示将继续向有关政府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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