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晚间,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万林,证券代码:603117,以下称“万林物流”)发布公告,披露了其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后续进展情况。
大手笔出资近亿,解决ST万林历史遗留难题
根据公告显示,为剥离亏损资产,减轻经营负担,万林物流分别于2023年6月30日、2023年7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以5108万元将持有的裕林国际木业有限公司55%股权转让给共青城铂宸投资有限公司,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交易事项相关的后续事宜。
截至2023年7月28日,裕林国际及其子公司利通(香港)发展有限公司尚欠公司及公司子公司预付木材采购款等经营性款项9262.74万元,上述款项在出售裕林国际交易完成后形成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经营性资金占用,鉴于该部分款项对应业务若长期未完成结算,将形成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为协助解决关联方对公司的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推动公司健康持续发展,铂宸投资自愿提供资金用以解决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
“简言之,为了上市公司更快更好发展,和投资者的利益,实控人自掏腰包,积极解决了上市公司遗留的资金占用问题。无愧为A股最良心老板。”
原实控人黄保忠渎职,导致资金占用收“非标意见”
ST万林曾因未能就ST万林及下属子公司应收关联方9555.40万元的预付款项的可回收金额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对ST万林2023年财务报告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上述应收款项来自关联方裕林国际及其子公司利通(香港)发展有限公司。
而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情况可追溯到2017年,当年6月,ST万林发布的《关于收购裕林国际木业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显示,公司拟收购许杰及邹勤合计持有的裕林国际55%的股权,经交易双方以资产评估报告确认的评估值为依据协商确定,交易金额为人民币2.93亿元。公开信息显示,时任ST万林实控人黄保忠在收购裕林国际股权前,许杰持有裕林国际60%股权,邹勤持有40%股权,二人为夫妻关系;裕林国际拥有登记并设立于非洲加蓬共和国的4家林业公司(下称“加蓬公司”)的控股权,上述加蓬公司主要从事原木砍伐、板材加工及木材出口业务。
收购裕林国际股权后,裕林国际也在短期内给上市公司带来收益,但结束了三年业绩承诺后,裕林国际就“出乎意料”且“迅速”回到了此前亏损的状态,不仅如此裕林国际及子公司还拖欠上市公司方大额预付款等经营性款项。
2022年11月,ST万林下属子公司上海迈林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向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发起诉讼,要求利通(香港)发展有限公司全额返还预付的货款。据了解,利通香港和母公司裕林国际木业有限公司彼时均为ST万林合并范围内控股子公司。2023年7月,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宣判迈林贸易胜诉,但利通香港无可供执行财产。
不满足占用资金,原实控人黄保忠设置虚假合同涉嫌骗购外汇
根据公开材料显示,在ST万林原实控人黄保忠的主导下,2014年上海梵畅公司与上海迈林开始了合作业务。上海梵畅委托上海迈林向指定外商进口原木材或者其他木材,并与上海迈林签订了一系列《进口代理协议》(下称“代理协议”)。但在后续,上海梵畅并未按约定支付相关费用,由此上海迈林将上海梵畅及相关人员告上法庭。诉讼中,上海迈林称在证据交换中整理了案涉17ML-8801至17ML-8808的8份进口代理协议,发现该8份进口代理协议项下上海迈林对境外公司支付的外汇金额高达 4079366.67美元和2707167.7 欧元,其中17-8804号进口代理协议下上海迈林对境外公司支付了90万美元,从没有收到任何货;其余进口代理协议下即使有收到货也至少是在合同签订两年后才收到货,或者只收到很少的货。
此外,在ST万林原实控人黄保忠曾对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是出具的证言中提到,由于许杰夫妇在2017年,与ST万林洽谈收购合作期间,因其控制的公司出现资金周转困难,两人提出需要由上海迈林预付资金,其后以木材供货偿还。因彼时可能涉及关联交易,所以各方商议由上海梵畅和上海迈林签订进口代理协议,相关的内容由上海迈林和许杰夫妇商定,上海梵畅仅负责盖章,其余事项都不过问,合同的实际执行由上海迈林和许杰夫妇负责,与梵畅无关。上海迈林将款项汇出至许杰夫妇控制的公司,之后许杰夫妇向上海迈林供货,货款抵充上海迈林的汇款。8份合同项下安排进口的货物,都是许杰夫妇直接处置的,并没有交付给上海梵畅。在实际操作中,上海迈林最终未收到货物,也未收回垫款。
写在最后
ST万林相关工作曾向媒体表示,公司已经诉诸法律,正在追究公司原实控人黄保忠及经营团队在经营过程中,明知存在重大风险仍垫资、怠于行使控股股东权力而导致经营重大亏损等渎职行为。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了原实控人黄保忠不仅有相关经济纠纷,还有明确的涉嫌骗购外汇罪。据悉,相关案件已于2023年10月26日在上海徐汇公安立案侦查。
后续进展仍需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