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副书记庄亚福利用职权与庄必海为首的村干部营私舞弊霸占村集体企业,侵占集体资产2320万元;
社区副书记庄亚福以物抵债侵占集体资产(土地)现价值1000万元;
社区副书记庄亚福为首的三个村干部利用职权,徇私舞弊私盖公章,冒充时任村长“庄观尚”签名制作证明用于2098.5平方米土地办证,抵偿其四人欠吴川市食品出口供应公司的借款及利息434496元”,
根据广东千福田会计师事务所-那贞村民小组2014年4月-2022年7月财务收支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庄必海等村干部利用职务之便侵吞村集体财产9,523,642.10元。
清明时节,落雨纷飞,2024年4月10日,以庄亚仔,庄必贤等5人为代表的广东省吴川市大山江街道那贞村民小组的29名村民,再次面临着清明的凄风苦雨,被推向了绝境的边缘。
他们于2023年3月向湛江市纪委监委、中央纪委提出的以上控告村干部侵占集体资产事项被大山江街道纪工委以“调查处理不属实,证据不全”被驳回,对于驳回理由,那贞村民认为大山江街道纪工委避重就轻,以偏盖全,属沆瀣一气,蓄意包庇,现列举如下:
一、庄亚福营私舞弊霸占村集体企业证据确凿,吴川市纪委、大山江街道纪工委、为虎作怅,蓄意包庇
“假如市长的儿子承包政府工程,不经招投标,与业主单位私自签订合同承接工程,是否存在违纪违法?承租2万平米的土地,实际面积却为40968.6平方米,相差2万多平方米,这其中有没有违纪违法?2015年砖厂未拆除,庄重从哪里租来的土地,这种与村干部相互勾结篡改会议记录、合同,赤裸裸的徇私舞弊侵占集体资产算不算违纪违法?”,这是那贞村村民在得到纪委回复后对大山江街道纪工委书记凌晓东的灵魂三问,身为纪工委最高执行长官,最有发言权的凌晓东无言以对,不能作答。
(一)、那贞新砖厂恶意逼租、虚报占用面积,侵吞集体财产
大山江街道纪工委反馈:那贞新砖厂2004年至2010年由陈桂妹承包,2009年那贞村民陈桂妹承包的那贞新砖厂在租期还有一年期满时以经营不善为由提出提前终止合同,2010年1月,庄亚福和时任那贞村民小组副组长庄少茂承租了该砖厂,并签订了“那贞新砖厂租赁协议书”,承租面积为2万平方米,租期:5年,每年租金6万元。
此事件中,村民认为,2009年,红砖市场火爆,红砖市价达3角多一块,如此利润可观的市场行情,陈桂妹怎么会提前止租?这其中是有怎样的隐情?
“那贞新砖厂租赁协议书”承租面积约2万平方米,根据村民提供的吴川市人民法院【2006】吴法执字第259号公告载明“那贞新砖厂”土地面积61.48亩,共40968.6平方米。两者相差20968.6平方米,这20968.6平方米的土地如何不翼而飞?
此事件,大山江街道纪工委反馈:说“那贞新砖厂租赁协议书”当时有那贞村民小组干部及代表等29人签字同意。并在村中进行公示,既然公示,为什么不能出具公示的时间、地点、照片?
纪委查实邻近同属村集体企业的莲塘砖厂,2012年时,由莲塘村民小组公开招标竞价,莲塘村民欧康土以每年租金67万元中标签订承包合同。同属一个街道,一个时间,莲塘砖厂公标的年租金价格是67万元,而那贞新砖厂不公开招标竞价的年租金价格是6万元。两者的年租金相差了61万元,同在一片蓝天下,为何相差如此之巨? 庄亚福承包8年,8年相差近500万元,这不是侵吞又是什么?纪委因何认定举报庄亚福(又名庄宁)经营那贞新砖厂8年共侵吞500多万元与事实不符?这是什么神操作?
以上种种,是个普通人都能看得明明白白,作为一地执纪机关的纪委,为什么视而不见?不查不纠不问?
(二)、那贞新砖厂“子承父业”疑点重重,存在虚假合同
2010年,庄亚福和庄少茂在未经村民大会决议、未公开竞价、未向村民公示的情况经营那贞新砖厂,并于2015年2月非法将原那贞新砖厂25137.63平方米土地出租给庄亚福儿子庄重。
此事件中,村民认为,2010年庄亚福经营“那贞新砖厂至2014年期满时,于2015年2月,伙同村干部未经村民大会决议、未公开竞价、未向村民公示出租合同时继续续租。续租后“那贞新砖厂“经营至2017年4月,因政策原因,政府执法拆除,在村民维权投诉后,农业农村局责令那贞村民小组交出所有出租合同,村民提供了2015年2月25日的”会议记录“,但这份会议记录却疑点重重:
一是在此份会议记录里,写有“关于庄重承包新砖厂续包问题,庄重在2015年2月前没有承包到那贞新砖厂,那么庄重何来续包?,所以村民高度怀疑此份会议记录有篡改的嫌疑,是把庄宁的宁字改为了庄重的重字。
二是将土地租给其儿子庄重,那贞新砖厂是2017年拆除,2015年哪来的土地出租给庄重?最可笑的是,当时庄重才19岁,在广州上学,他又怎么能分身来经营?
对于以上种种疑问,大山江街道纪工委避重就轻,只区区一句庄重签订合同时农村集体三资交易平台未启用和一份庄亚福和庄少茂后来高疑补办的“那贞新砖厂租赁协议书”复印件就答复村民庄亚福清清白白。
据村民反映,2022年10月,农业农村局责令那贞村民小组交出所有出租合同,委托广东千福田会计师事务所对那贞村民小组2014年4月-2022年7月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专项审计,村民小组均没有交出两间砖厂合同审计,(可见2023年2月公示的征求意见稿和审计报告),现在此协议书象变戏法一样现身,只需鉴定庄重与那贞村民小组签订的合同及会议记录篡改的字的制作年分就可以辨析,但吴川市纪委、大山江街道纪工委却不辨真伪,以这份高疑伪造的协议书轻飘飘就打发了众村民。在此事件的调查、形成报告、审查、签发、的程序中难道就没发现这明晃晃的疑点?
人都说,压死骆驼的往往是最后一根稻草,如果说砖厂一事已使那贞村民极度不满,后续事件中大山江纪工委的一波神操作则是将矛盾激发到了顶点。
二、社区副书记庄亚福等村干部四人滥用职权,违法乱纪伪造地籍档案中的土地证明及假公证书,以2098.5平方米用于抵偿庄亚福、庄振华、庄帝水、庄寅九、欠吴川市食品出口供应公司的借款及利息434496元,大山江街道纪工委,吴川市纪委以证据不足为由不予核查
1995年,庄亚福、庄振华、庄帝水、庄寅九、伪造地籍档案中的”土地证明“”公证书“将属于村集体2098.5平方米土地占为己有,并用于抵偿欠吴川市食品出口供应公司的借款及利息434496元。
此事件中,吴川市纪委、大山江街道纪工委以没有证据证明其侵占集体土地为由驳回了村民的上诉理由,然而,让村民不解的是,集体土地因何会到了以上四人手中,是通过什么渠道什么理由购买的呢?作为那贞村民,他们有知情权,吴川市纪委和街道纪工委也应该刨个根,最起码要做司法鉴定,就这样草草了之,村民不服。
更让人存疑的是,地籍档案中的公证书漏洞百出,地籍档案的公证书日期是1988年,公证:土地、厂房、机械属吴川大山江粮油加工厂所有。地耤档案的判决书载明粮油加工厂是1989年合伙开办的。然而事实是,1988年,吴川大山江粮油加工厂并未开办,很明显,这份公证书是庄亚福股东四人勾结公务人员伪造的。
在此,让我们看以下事件,2021年,那贞村民向吴川市纪委控告那贞村干部非法买卖宅基地,收款278万元,2024年1月纪委审理室做出决定,那贞村干部此行为已构成“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并于2024年3月6日,由纪委一室负责人吴江春向村民答复:对庄国华开除党籍,庄必海、庄少茂留党察看。并承诺等几个案办完后一起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可时至今日纪委没有任何动作。
以上种种,吴川市纪委、大山江街道纪工委不查不问不求真,其包庇和纵容之嫌如秃子头上的虱子,让人一览无疑。
然而,对于那贞村来说,自2005年至今庄亚福、庄必海一直把持那贞村村政18年,以上事项只是冰山一角,更大的贪腐让人触目惊心。
三、触众怒,起诉到法院,却被法院一再驳回,那贞村民愤而将法院一干办案人员提起检举
法律是公民意志的体现,是公民权利的保护神,但是在广东省吴川市人民法院,那贞村民并未得到久违的公正。
据村民反映, 庄必海、庄国华等村干部任职期间,不履行民主议定程序,未经村民会议决议,未公示出租方案,将本村500多亩耕地以明显奇低价(约0.4元/㎡/月租金)出租给其指定的亲属好友,后高价转租从中牟取暴利再分赃,租期20年,村民损失金额高达3亿8千4百万元,那贞村民人均损失295384元。
而这些发包的租赁合同,由庄必海保管,从不公开,并且一直藏着、掖着,不公示,隐瞒不让村民知道,村民历尽艰辛,四处投诉多年,2022年10月,在农业农村局的干预下,村民小组交出了33份出租合同。这33份出租合同中,村民了解到,有26个合同属于非法发包。于是,2023年以庄观伟、庄必贤、等5人为代表的29名村民为维护集体利益,出钱出力(胜诉了起诉人也无直接利益)向吴川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由“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7个案号{(2023)粤0883民初1351号、1352号、1353号、1354号、1355号、1356号、1357号}。
此7案开庭4次,吴川市人民法院于2024年2月15日以“案涉合同不是“决定”,不属于法律规定撤销的对象,据此认定本案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为由驳回了村民的起诉。为此,那贞村民咨询了法律界业内人士,业内人士指出,吴川市人民法院混淆概念,属于适用法律错误。
现实给了那贞村民沉重的一击,满怀希望的他们这才想起,他们向法院提供的证据(2010)湛中法民二终字第98号民事判决书的被告人、案由相同,原告、第三人和诉讼请求与本案高度类似。同样的案件,该案属于法院受案范围,而那贞的案件却被认定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村民认为,吴川市人民法院给出的理由不成立。
经查,在吴川市人民法院已审结的案件中,存在大量数以百计与本案案由、诉讼主体、诉讼请求相似而被法院判决支持的案例,已达到俯首可拾的状况,为何吴川市人民法院在数以百计的类案中仅认定本案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
据光明网报道:2024年1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发布9个涉农民事典型案例。认定未经民主议定程序擅自以村委会名义对外发包土地行为无效,有例可循,有法可依,吴川市人民法院因何睁眼说瞎话,如此不作为,这里面究竟是有着怎样的原委?村民希望吴川市人民法院讲清楚。
存着这个疑问,村民把文案的脉络又指向了2004年,那贞村干部非法出租村集体土地违法建设厂房,造成农田被毁,环境污染(与上述26个案件同一块地),经村民投诉后,同年9月,湛江市、吴川市两级国土部门联合执法,分别作出7起行政处罚决定,责令黄志权的吴川市山江纸厂、庄华生的砖厂(该土地现在庄重承租)、以及庄亚林((2010)湛中法民二终字第98号民事判决书的第三人)、庄华生、潘观寿、赖就林、吴康德、等人拆除并搬清地上附着物恢复土地原状将土地交还那贞村民小组使用。
但被处罚人员拒不履行处罚决定,2006年吴川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吴川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吴川市人民法院执行不作为,以致被执行人一直占用那贞村集体土地至今长达19年之久。19年来,吴川市人民法院不但没有任何具体执行行动,反而任凭那贞村群众集体上访申诉,仍让被执行人逍遥法外,导致生效的法律文书变成一纸空文,法律形同儿戏。
醒过味儿来的那贞村民翻看本村审计账册单据,赫然发现大量的庄必海接待法院法官、街道办领导、政法机关、派出所人员的餐费及送礼单据。更让人可笑的是,2023年底,村民在网上偶然看到一篇新闻报道,标题“吴川市法院不懈努力成功化解一起拆迁骨头案”才知道吴川市人民法院竟然自说自话,于2014年12月4日作出执行裁定,裁定终结本案的执行。真是滑天下之大稽。而标题“吴川市法院不懈努力成功化解一起拆迁骨头案”的合议庭成员“赵汝浩”与那贞村民提起诉讼的“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案,案号{(2023)粤0883民初1351号、1352号、1353号、1354号、1355号、1356号、1357号}的审判长是同一人“赵汝浩”。
目前,还有18个“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案,吴川市人民法院在2024年4月17日开庭审理,审理结果如何,大家都在拭目以待。
四、敢问路在何方?
“你挑着担 我牵着马,迎来日出送走晚霞,踏平坎坷成大道,斗罢艰险又出发”,这是西游记的主题曲,在罗贯中的笔下,唐僧取经九九八十一难,但终成正果,那贞村事件这艰难无疑是现实版的西游,只是不知道要经过多少难才能修来正果,路在何方?没有人能给出答案
自2005年至今庄亚福、庄必海把持那贞村村政19年,19年间,他们利用集体财产为自己织就了一个庞大的利益链和关系网,以砖厂为例,2009年红砖行情火爆,价格飙升到3角多一块砖的利好行情,租金才6万元,那贞村出租500多亩土地仅非法出租转租村集体土地一项,每年可非法牟利1000多万元。,几个亿的财力和物力,已经没有什么是他们摆不平的。
再加之那贞村民小组历届以来,任职时没有设立“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中,几乎完全是用白条入帐,任何开支均凭某个村长和村干部签字即可入帐,没有严格按照报帐手续进行审批。财务状况混乱,模糊笼统,大量支出实际是无中生有、虚假入账,以那贞村民小组2023年12月公布本年度“收入支出情况公布表”,支出合计:1060160.87元,其中其它支出:743499元,其它支出:743499元没有明细的支出项目,
这就是那贞村的现实情况,在众多保护伞的庇护下,让你查无可查,证无可证,在一次又一次的失望和绝望的打击之下,那贞村民已濒临崩溃,应他们的强烈要求,现将这些事件中涉案的纪委及法院人员的名单公布如下:
大山江街道纪工委办案人:凌晓东、陈伟志,纪委主管领导吴江春,分管领导黄土金(副书记)。
吴川市人民法院办案人:、赵汝浩(专职审委)、民二庭法官助理关碧莲、民二庭书记员黎倩文。副院长李秋强
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败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一张张反腐“成绩单”一再释放出全面从严治党不会有丝毫放松的信号。期待那贞事件能够上达天听,来一个现实版的 " 破冰行动 ",将那些盘距在集体安乐窝里的蛀虫一并连根拔出,还那贞村一个清明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