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人民医院玩忽职守致患者早亡,医调委保驾护航!(报道二)
近日媒体接到河北滦州市民袁亚男投诉反映唐山市人民医院为谋私利医护人员玩忽职守不作为导致丈夫死亡,医调委工作人员态度极其恶劣袒护医院逃避责任为其保驾护航。
案件经过:我是唐山滦州市滦州镇毛庄村袁亚男,我丈夫高山(36岁)2023年3月2日因癌症自驾来到唐山权威人民医院治疗,白鸽医生推荐高山去外面做基因检测8999元,家属向白鸽大夫确认四次有必要做基因检测吗?白鸽说高山是患者中病最轻的一个,治好的几率非常高,至少也能延长几年的寿命,特别有必要做基因检测,事后得知去外面做基因检测医生有高额的提成。
3月26日白鸽医生推荐高山做脑室腹腔引流手术+Ommaya囊置入术,说手术特别简单,无任何感染的风险,后续最少可以维持一年以上的鞘内注射门诊治疗方案,手术费花销81130元,手术非常成功(有录音为证)院方石文建、赵丽萍主任开始催促我们出院,我们与神内一白鸽医生确认后可以出院。4月3日办理了出院。
2023年4月8日我们自驾到唐山人民医院找白鸽医生做鞘内注射门诊治疗,做治疗前白鸽医生建议CT检查,怕有颅底出血等情况,10:35 高山CT已做完,白鸽确认无误后通知高山12:00做门诊鞘内注射,做手术前无签署任何责任书,没写入门诊病例,因每次手术都是家属做手术助手,我清楚的看到白鸽医生用装有培美曲塞的注射器扎进高山左侧伤口处,注射完化疗药后12:50分高山头部注射药流出不少血水,微信拍照给白鸽看,遵循白医生医嘱13:17分让高山做了起来,照了一张相片,这样对流血水有帮助,此次手术没按照白鸽说的高山需要做完手术平躺2个小时的时效,经过与白鸽医生沟通,做起来控制不流血水液体就可以,随后我们回家了。
4月8日21:47分白鸽医生微信问候高山的伤口是否还涔液?说高山(脑细胞) 检查结果回来了,手术伤口还在恢复,其中有几个肿瘤细胞,需要一周治疗一次,连着做两次,然而白鸽说的治疗方案,因为化疗药注射位置错误导致高山一个多月高烧不退,无法正常饮食,头部一个多月没有得到用药,长期呕吐,无法吃靶向药,最后导致肠梗阻后不吃不喝,直接加剧了病情恶化。
期间高山一直处于座着的状态,晚上22:00躺下休息后,伤口处流出不少液体,纱布都盖不住,4月9日早07:58分,我微信联系白鸽医生,高山半夜一直注射药物处有液体流出,液体流在被子上像是小孩尿床了那么大,白鸽医生让我们到当地县医院做伤口缝合,因高山不相信县医院的医疗水平,白鸽将神经外科马思伟微信推给我,马思伟看到高山流出的液体说可能是脑脊液,且高山在发烧。建议我们来唐山人民医院面见,我们开车来到唐山人民医院,当日下午3点半见到刚下手术的神经外科赵丽萍主任,赵丽萍看到高山头部伤口嘀嗒嘀嗒的像是输液一样的速度往外流脑脊液比较好奇,高山这里怎么流脑脊液了?我说这是白鸽医生鞘内注射的位置,赵丽萍问注射的是什么?我说是培美曲塞,赵丽萍说那是化疗药啊,注射位置不对,当场让马思伟将Ommaya囊位置用红色记号笔画了出来,也确认是白鸽医生鞘内注射给错了位置,经过后续与赵丽萍沟通得知,化疗药打进头皮注定会颅内感染,如果长期感染可能Ommaya囊也不能用了,高山听到特害怕,高山和我说,媳妇如果囊不能用了,我也活不了。后面马思伟对我丈夫伤口直接进行缝合。
高山左侧头部伤口缝合完,赵丽萍问我缴费是现金还是弄门诊卡,在我询问完价格为100元后因现金不足只交了90元,护士说可以,交完现金我也忘记要收据了,我需要院方给开具收据,另外院方私自收费且门诊记录和住院记录上不体现是否合理?是为了规避高山的医疗事故责任?还是私乱收费?
赵丽萍和马思伟将高山化疗药注射位置错误的情况告知了白鸽,期间高烧不退,疼痛难忍,白鸽将高山收入她科室办理住院,白鸽伪造了高山真实来院缘由办理住院,趁患者难受,患者家属特别紧张的情况下,让家属在空白谈话记录上签字后,规避了事故责任,在我签字的空白沟通记录中,白鸽医生写患者现头疼症状加重而危急生命的情况出现,考虑与肿瘤相关,建议行头部影像检查及腰穿进一步明确,家属拒绝再一次搬弄病人,拒绝检查,以签字。唐山人民医院白鸽明明知道高山的来院原因,为何写患者自身原因并且与肿瘤相关?病例中无任何体现化疗药注射错误,头部感染等,就可以这样规避事故责任伪造病例吗?
4月9日晚上22:00我在医院一层与白鸽问,如果高山的囊不能用了,可得想办法啊,白鸽高嗓音的说,想让我从新给按一个囊吗?你想讹我吗?还是想告我?想吊销我医师资格证?告诉你,我们有医疗协调委,有医患办,我心里有疙瘩了没法给高山治了,你们去北京,天津吧,我当时被吓坏了。
4月18日白鸽为高山做了腰穿手术来治疗颅内高烧不退的感染,病例记载手术人是王洋,实际是白鸽做的,难道病例可以随意填写手术人?院方回复说是书写病历中笔误,我想问唐山人民医院是不是又在规避责任?是为了后期推脱责任我们得知?(有录音)
4月26日医生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给我们办理了出院手续,期间我们没有任何欠费,再此之前和白鸽医生王彦主任都说过我们不符合出院条件,高山颅内感染还在发烧,还一直在往外流脑脊液,为何唐山人民医院的医生强制我们出院?不想给患者积极救治,我们死活不同意出院。
4月29日我拿着住院号到神经外科买头套,护士再次要10元现金,这次我没有带现金护士想让我扫码给马思伟,马思伟没同意,随后我说按照规章制度来,我有住院号,护士问你们是职工医保吗?我说是,那给登记中换药收19元,我没同意,医保也不能多记啊,你们按照规定收费吧,最后收了7.5元。对于收费医护人员随意任性记费,我表示无奈。。。。(有录音为证)
5月7日白鸽再次来病房当着病友及所有人催促高山出院,此时我质问白鸽医生,如果你没化疗药给错地方,我们也不会住院就更不会造成感染一系列严重情况,白鸽不承认当时的错误治疗,我拿出录音证据后,白鸽承认了化疗药注射位置的错误事实,造成高山一个多月的高烧颅内感染,这不就是严重的医疗事故吗?为何医院从高山门诊缝合伤口治疗开始到给高山办理住院,医院病例中无显示白鸽医生的治疗过错?(有录音)
5月14日白鸽在病房给高山做了腰穿手术,我是手术助手,病例中写王洋医生是手术助手,第二次伪造病例中手术人,院方第二次回复书写病历中是笔误,唐山人民医院都是靠笔误来逃避责任的吗?
5月23日会诊专家意见明确给出禁食水,灌肠等会诊意见,为何王彦主任、 白鸽,王洋医生,都让高山多吃多喝,这种错误治疗直接导致患者的病情加重,5月30日早上王彦主任还找单独找过我,说高山不好好吃饭的问题,是家属始终强调高山不能吃,神经性厌食是家属造成的,将责任推给家属身上。5月30日晚上确认了重度肠梗阻,加重病情,这不就是第二次医疗事故吗?(有录音)
5月30日至6月14日,高山重度肠梗阻被禁食水中,滴水未进,6月14日18:00高山病逝在唐山人民医院,尸体推进太平间,临终前最后一口水都没喝到,我们家属表示非常不认可,找到医院,医院让我们找医调委,6月15日,医疗协调员彭宇找到我们,彭宇说的比唱的都好听,说人没了也回天无力了,死者为大,圈着我们将高山拉回家,入土为安,说尸体火化后也能解决事,尽量在7-30天内把事解决了。我们听取了彭宇的话,6月16日我们将高山拉回家,办理了葬礼。
7月16日,第一次来到医疗协调委员会,做梦也没想到协调员彭宇向藏獒一样吼叫,怒斥我,说院方病例中没毛病,给你3-6万,院方还不一定同意,高山这件事,没有他谁也插手不了这个案件,这个案件就得放着呆着,找谁也不行,态度极其恶劣(有录音为证)
自4月8日门诊治疗将化疗药打进头皮感染了4月9日安排住院期间患者一直不想吃饭,恶心呕吐,吃药也吐出来,5月30日至6月14日,高山被禁食水中,临终前滴水未进,最可气的是,6月14日高山病逝在唐山人民医院中,白鸽大夫在死亡病因病例中写着高山生存期只有2-8周,如果我们只有2-8周的生存期,白医生在3月2日为了谋取自己提成利益推荐高山做基因检测,基因检测外检时效需要2周,如果只有2-8周的生存期有必要8万多做脑部手术吗?当初白鸽医生说高山年轻经过治疗最少能多活几年,现如今花了十几万高额的医疗费,人却活了两个月就早早画上了句号。让家属实在是想不通。
经过多家媒体报道以后,唐山卫健委和院方领导找到了我说给我答复,卫健委任永军局长对我说,让我走合理合法程序,走司法鉴定,走病历造假鉴定,卫健委可以根据我提出的问题将病历还原,医院随意把病历撕毁不知道还怎么还原?人都让我们火化埋葬了还怎么做司法鉴定?任永军局长说,对于医调委彭宇对我恐吓问题,让我可以报警。卫健委郭鑫科长说,对于私乱收费问题也没有多少钱,我可以双倍退给你,别让我总往上面告,我还年轻,告状会影响后代。王永亮院长给我答复,对于诊疗中的问题不满意可以提出诉讼。民告官,似登天,我一个弱女子打官司能打的过财大气粗唐山人民医院?无奈还得求助媒体帮着呼吁一下上级政府领导介入调查,期待着包青天早日出现!
医院白衣天使救死扶伤,担负着神圣使命,不能有一点马虎,恳请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加强管理杜绝医疗腐败,防止过度医疗,减少医疗事故,不能为一己私利,拿人民生命当儿戏!